《我是為你好》

這十多年來,有很多東西對現在四十多歲的我幫助很大,例如太極、瑜珈、素食、易經、內觀、中醫、佛法、獨處…。

但對我十幾歲的孩子們來說,這些東西再好也毫無意義,因為他們還不到覺得有需求的時候。

我可以硬逼他們接受,也可以巧立名目讓他們照做,但最終那些發生在我身上的益處並不會發生在他們身上,就算發生了也是事倍功半、成效不彰。

十幾歲的孩子需要的是蹦蹦跳跳的運動、跟朋友去吃炸雞排配珍奶、和同儕一起冒險、上高中以後開始想走入人群…。還有,徐文兵說人到四十歲才適合靜坐。

我可能認為這些選擇不好,但那是孩子渴望的,背後也許有他們對同儕認同的需求、對探索世界的渴望、對自己身體的好奇、對嶄新視野的嚮往⋯。

這些可能不是四十歲的選項,但都是十幾歲孩子的必然——成長的必然。不這樣走一遭,十幾歲無從成熟為幾十歲。

我們生下孩子,為了讓他們成為與我們不同的個體;哺育他們,為了讓他們離開我們;支持他們,為了讓他們有力量不再需要我們。

如果有父母說他們對孩子的未來沒有任何期待,那一定是騙人的。不被期待的孩子,等於被放棄的孩子。但我們是否也作好準備,當孩子不符合我們的期待,我們仍能保有對他們的愛與支持?

如果父母認定某件事是好的,並且身體力行,讓這個選擇在自己身上呈現出價值;不需要強求,孩子到了適當的時候,很有可能也會自發性的作出跟父母一樣的選擇。因為孩子們會想忠於父母、得到父母的認同。

畢竟在孩子脫離父母之前,某種程度上,父母營造了孩子的整個世界。我們既是孩子最有力的資源,也是他們最大的限制。

如果孩子最終選擇了和父母不同的路,表示父母給了孩子足夠的勇敢;如果孩子選擇了和父母同樣的路,表示父母把自己活成孩子值得追隨的對象。因此無論如何,父母都值得為自己與孩子感到欣慰。

父母的需求不等同孩子的需求,父母的經驗不見得還能套用在孩子的時空,對父母大有益處的不見得幫得上孩子,父母的喜好更往往不是孩子的喜好。當我們把「我是為你好」說出口之前,請先再三思考這句話中情感勒索+代償的成份。

父母可以協助搜集資訊、釐清狀況、提供資源、作一切你願意為孩子作的,直到因為被厭煩而放棄。但最後,請相信你的孩子能作出最適合「現在的自己」的選擇,因為同理與信任,才是真正的「我是為你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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